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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5-05-13 16:42:03  来源:  作者:

 2UQ松原市第二高级中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在上课期间实施封闭式管理。在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结合安全教育课教案内容、季节变化情况及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要对学生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自救互救的常识教育。特别要提醒危急电话(如110、119、120等)的使用教育。
  3.学校要经常对校舍、围墙、栅栏、旗杆、楼梯扶手、门窗、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及物防技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停用,确保师生安全。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学校安全的保卫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养成敬业爱生的习惯,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违反校规规要及时处理,不得将违纪学生放在教室外、校园里。
6.在每学期初,每周的班会上,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并要有学习实录。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学校班子要例会对安全隐患进行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情况较为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立即封闭管理,上报教育局。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要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安保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确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种安全事项。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同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保护自身安全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师生的生命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消防门严禁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备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等危险实验用品要做到用专柜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等两人分别用两把锁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箱、灭火器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褥子、电暖风、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食堂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食品卫生的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学校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时间不低于48小时,留样数量不低于100克。
9.要做好采购食品的索证工作。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制度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连续、不间断、系统、完整、规范地收集、分析、报告突发事件潜在因素和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应急控制处理措施的现场应急监测和影响因素动态信息资料,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为早期发现、有效控制和预防突发事件提供信息保障,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控制措施及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一、监测预警内容:
    (一)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
     1.常规监测(包括零报告监测);
2.群众和各类新闻媒体投诉举报监测;
3.突发事件监测。
(二)预警
1.极端天气预警(汛期、干旱、大风、雷雨冰雹、冰雪等天气);
2.突发事件预警(火灾、地震等);
3.不稳定因素预警(社会不安全因素、群体上访事件等)。
    二、工作流程与步骤
    (一)监测
    1.实施监测与监测质量控制;
    2.定期检查与督导;
    3.总结反馈。
    (二)预警
1.选择分析与预测的突发事件类别;
2.总结与上报预测预警;
3.进行预测预警的预报。
三、预警信息的发布
所有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由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无权发布预警信息。
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定责,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6.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台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本单位存档、另一份上报教育和科技局安全保卫科存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分管领导、法人代表签字确认;重大安全隐患还应设立警戒线警示标识。
3.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警务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二、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会客。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5.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4.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负责值日值宿教师和更夫的考勤及接交工作,处理好校内所有工作。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5.值日教师每天必须提前5分钟到校。值日教师到校后要与更夫共同检查学校各项设施,然后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要负责对到校的学生进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值日教师在离校前要检查是否有本校学生或校外人员在校滞留,出现此类情况要及时进行疏导,劝其离开校园。
6.带班领导要带领值宿教师、更夫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填写值宿记录。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负责值日值宿教师和更夫的考勤及接交工作,处理好校内所有工作。
7.值班、值宿教师不准由家属或子女替班,否则按漏值论处。双休日要保证两个教师在岗值日,或采取其他合适的办法。当班期间如遇火险、失盗等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处理险情。
 8. 值宿教师值班期间必须首先检查学校的安全状况,检查报警器是否工作,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第一时间发现校外人员到校,第一时间发现盗险、火险并及时处理。
9. 校长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检查值班值宿及带班情况,严防漏岗现象的发生。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校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学生不得擦拭楼房的玻璃窗。
  8.不准野浴或到水里玩耍。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存折,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准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要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办公室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管制刀具收缴制度 
    1.师生不准携带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甩棍;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2.凡违反规定,携带上述刀具的,要主动上交学校。
    3.班主任是本班收缴管制刀具的第一责任人,每天都要对本班学生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并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对班主任收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收缴。
5.门卫安保人员在学生进入校门时,要对重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并做好记录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举行的各种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施申报制度。学校开展活动前,要将呈请报告、活动预案等相关内容报教育和科技局,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处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到校外活动必须由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学生不得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恪尽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危险品专柜需要上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个人保存,存取时需要两人共同完成。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不准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是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教师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老师都有义务报告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人不准将外来人员留住宿舍内。
  4.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对无故损坏者严肃处理。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发现门窗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值日生要随时关锁好门窗,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等。
8.学校要采取妥善办法,严禁学生靠近开启的窗户,以免发生意外。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实验室内要安装监控设备及报警设备。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要存放在保险箱内。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工作人员应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移动储存设备上机。
  5.严禁将火种带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要经常检查报警设施,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去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的现金时,必须通知安全办公室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注意财会室内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存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要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生病学生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必须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的即刻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要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要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内,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换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严防丢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将烟头丢进垃圾筐,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假日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的报警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
8.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
9.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将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 、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办公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6.遇到雷电天气,要停止一切微机的使用,以免发生不测。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甚至黄色信息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档案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上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档案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或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4.临时人员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消防巡查检查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各办公室安全值班人员在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等。
2.学校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尤其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安全办公室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要应经常巡查学校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防火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安全办公室每周一次,学校应每月一次。学校每月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带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开学前都要由分管副校级领导带队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2.对不能当场排除的火灾隐患,由安全办公室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校长或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3.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校长应确定火灾隐患的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6.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台账》。
7.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进行检查验收。  
    8.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和科技局相关领导。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学校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暖风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主管领导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使用明火。 
2.不准在校园内焚烧废物。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踩踏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
    1 .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2.报告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以及现场是否采取措施,根据事态控制及变化性质实行“日报”,情况特别紧急时预先电话报告,事后补充文字材料。
二、学校安全事件报告
1.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2.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4.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和科技局。
    5.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应急值守制度
为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三种情形需进行应急值守
     1.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敏感时期;
      2.重大雨情、汛情、火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期间;
      3.其他特殊情况。
    二、应急值守的职责及任务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落实带班值守制度。在应急值守期间,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工作;设立值班室,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传真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替班。
3.确保通讯畅通。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室专用电话、手机、传真),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准确、清楚,完整。
    4.做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员提前到岗的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决不允许出现值班断档现象的发生。
 5.加强对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的要记录在案,并予以相应处分。
    三、严格实行责任查究
    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与值守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应急值守职责。对工作不力、严重失职和应急信息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以及因处置不当、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与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准确的掌握各单位的突发应急事件,提高办事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指定一名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为值班联络员,如有人员变动,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2.要与教育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值班室的沟通与联络,并保持通讯畅通,传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值班室交办的事项,督促本单位承办事项的办理及回复工作,收集、整理、报送应急事故的相关信息工作,值班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3.值班联络员为本单位承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单位一把手为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4.值班联络员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5.值班联络员要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有关突发性事件的相关信息,如遇应急事故时,值班联络员要及时将事故的动态信息及时报值班室。
6.对值班室转办交办的事项,值班联络员要及时签收、登记,及时请示本单位有关领导,明确承办责任人。   
7.值班联络员要对本单位承办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时完成。
8.值班联络员对本部门承办的事项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值班室沟通并说明情况。
9.值班联络员要按时将事项办理结果回复值班室。办理报告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
    10.值班联络员要保守秘密,凡涉及到要求保密的事项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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